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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1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13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1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1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特高压建设规模,解决西部主要输电省份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不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能源资源与生产力逆向分布,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水、煤、风、光等能源资源富集,中东部地区是我国的经济中心,也是用电负荷中心,“西电东送”的基本格局将长期保持不变。

  我们支持在新能源富集地区,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新能源电力,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输电通道21项,输电规模超过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们支持在西北光照资源富集地区发展光伏发电。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2018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了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输电容量800万千瓦,该工程是我国首条输送高占比清洁能源的特高压直流工程,主要输送青海海南州光伏、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其中光伏发电为300万千瓦。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我们编制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清洁能源消纳状况显著改善。今年1-7月,全国风电利用率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至96.4%,光伏发电利用率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至98.1%。其中,西北地区风电利用率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至93.0%,光伏发电利用率95.6%,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

  您提出的甘肃、宁夏、新疆、山西均为重要的电力输出省份。截至目前,该地区的酒泉~湖南、宁东~绍兴、哈密~郑州、准东~皖南、晋北~南京等多条特高压工程已投入运行。在“十四五”电力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考虑您的建议,在优先提高存量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基础上,统筹送受端需求、电源调峰能力、环境资源约束、受端市场电价承受能力等,研究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方案,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从完善清洁能源规划机制、健全清洁能源消纳市场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创新清洁能源消纳模式、加强清洁能源消纳监管等方面提出全局性、长效性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共同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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