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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91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12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1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91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落实中央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部署、推广有序充电促进私人电动汽车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电价支持政策。制定电价激励政策是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举措。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出台一系列支持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的电价政策。一是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二是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充换电服务费,服务费标准的制定遵循“有倾斜、有优惠”原则,在国家及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降低建设运营成本的基础上,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燃气)汽车使用成本,标准上限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制定并调整。当电动汽车发展到一定规模并在交通运输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后,逐步放开服务费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明确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利用现代化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同时,明确完善部分环保行业供电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我们将督促地方做好落实,确保相关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同时,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研究产业发展情况,精准施策,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于居民小区的充电设施建设。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实现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2015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和《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低于10%。对停车困难小区,还可结合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分时共享充电位。201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明确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提出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等要求。2016年7月,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对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居民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提出具体要求。2016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明确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应符合充电设施建设相关要求,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充电基础设施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明确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接入服务,对居民小区有序充电桩及配套电网建设给予必要的施工便利,在新建居民区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用电容量。针对老旧居民区电力容量不够的问题,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挖掘现有电网设备利用潜力,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智能化有序充电。

  关于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我们高度重视标准顶层设计和体系规划。《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对用整车充电模式的设施建设进行了规定;《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对居住区、公共停车场、单位停车库、道路内停车位等分布式、离散型充电设施建设进行了规定;同时,充电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环节还需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2015)、《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等标准,以及执行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标识(检测、认证)评定体系等行业自律性文件。这些技术标准发挥了引领、规范充电设施市场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有序充电相关技术标准,明确统一的技术规范、通信协议、安全防护水平,满足充电技术发展需要。

  关于新技术应用。我们瞄准“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大功率化”的发展方向,持续督促有关单位加大充电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应用,加强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关键技术攻关,尽快取得突破。支持私人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接入运营服务平台实现共享,缓解充电桩进小区矛盾。在重点区域开展充电桩与电网互动试验示范,为未来大规模充放电做好准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等技术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融合应用,持续推动充电技术研发,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化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先进技术研发,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参与电力削峰填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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