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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798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0-00011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0-09-08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798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辽宁桓仁大雅河和清原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开工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多种功能,运行灵活、反应快速,是电力系统中的特殊电源,其建设目的主要是为电网运行服务,需根据电网发展需要和电力负荷特点合理布局,有序安排建设。辽宁电网以火电为主。目前,已建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在建清原抽水蓄能电站(180万千瓦),计划于2022年左右投产。 我们积极支持辽宁省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2013年12月,我局以国能新能〔2013〕500号批复辽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确定清原(拟装机180万千瓦)、庄河(80万千瓦)、兴城(120万千瓦)为新建抽水蓄能电站推荐站点,同时将大雅河(140万千瓦)列为备选站点。我们也将清原、庄河、兴城列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开工项目。我们拟于近期启动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辽宁抽水蓄能选点规划调整纳入全国抽水蓄能规划,并统筹研究纳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 我局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支持辽宁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促进辽宁能源健康有序发展。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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