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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9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15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0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96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晋电送浙”列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并加快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截至目前,山西已形成“三交一直”特高压外送通道、4个500千伏网对网外送通道和1个500千伏点对网外送通道送电京津冀鲁、华中、江苏等地区的送电格局,外送能力约3250万千瓦,位居全国前列。我们高度重视山西电力外送的问题,为发挥好山西特高压交流外送通道输电能力,我们于2018年6月对部分山西外送电方式进行了梳理改接,明确了山西1000千伏与500千伏电网优化改接方案,目前相关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2021年全部建成投产,届时山西整体外送能力约3630万千瓦,提高约380万千瓦。

  关于将“晋电送浙”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山西在运的晋北至江苏特高压直流2019年输送电量253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约3160小时;2020年上半年输送电量8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利用小时数约1040小时,最大输送电力约480万千瓦,总体利用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建议山西方面加强与受端省份、电网企业的沟通衔接,加大电力外送市场化组织力度,充分发挥好现有输电通道作用。下一步,我们也将按照全国电力流优化工作要求,结合山西电源开发落实、受端市场空间、送受合作机制等因素,在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重点研究山西跨省区外送输电通道,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此外,我们正就《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后续我们将按照文件要求,在试点工作中重点关注山西输电通道和配套电源规划建设情况,抓紧研究论证。

  关于将忻州市风电、光伏资源作为“晋电送浙”重要绿色能源电源支撑。山西忻州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我们支持忻州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在落实土地保障、电网接入送出和消纳利用等条件下,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开发建设,统筹新能源和传统能源组合优势实现多能互补综合发展,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外送电力特性,将本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2016年,我们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晋北风电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6〕389号),支持山西晋北风电基地700万千瓦风电规模,其中包括山西忻州市风电300万千瓦,晋北风电基地所发电量通过晋北至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送至华东电网消纳。截至2020年6月底,山西晋北风电基地已建成投产风电146万千瓦,在建规模554万千瓦,其中忻州已建成并网风电规模约30万千瓦。后续我们将根据《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开展山西输电通道和配套电源规划建设的研究论证工作。

  关于在确定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指标上给予大力支持。2019年以来,结合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已转变新能源发电行业的管理方式,不再按年度下发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也不再向各省切块安排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指标。随着“十四五”期间我国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将逐步进入无国家财政补贴的平价上网新阶段,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将主要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落实土地、电网接入送出和消纳利用等基础上自行组织实施。我们支持山西忻州市统筹自身新能源资源优势和“晋电入浙”电网工程项目进展等相关情况,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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