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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06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14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0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06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加快。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132.1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31.9%;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居民专用充电桩76.3万个;已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充电设施网络。整体来看,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支撑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仍需加大建设力度,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发展水平。

  关于加快充换电服务网络规划建设。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着力提升充电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构建和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网络,有效解决充电用户找桩难、联通难、结算难等问题,为充电用户提供更好的充电服务保障,促进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同时,推进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协同发展。研究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溯源管理,做到充电行为数据可追溯、节能减排数据可计算、车桩信息数据可统计。推进国家级信息平台与重点城市信息平台、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形成充电设施信息服务网络。下一步,我们将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充换电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提供便利,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关于在建设征地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电动汽车的发展普及,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自然资源部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地方在规划编制中坚持生态优化、绿色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化各类空间资源要素配置,统筹考虑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充电桩、通行廊道等基础设施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切实保障电动汽车产业用地需求并预留发展空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放管服”要求,积极研究推动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改革,以减少具体审批事项为切入点,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设计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报批、规划许可等工作,做好用地服务保障。

  关于发挥好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作用。《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推进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协同发展。推进国家级信息平台与重点城市信息平台、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形成充电设施信息服务网络。我们将大力推动智慧车联网平台等相关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工作,持续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全国充电一张网”,建成全球覆盖范围最广、接入充电桩数量最多的智慧车联网平台,目前已具备找充电桩、路径规划、有序充电、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V2G)、绿电交易等丰富的智能充电服务与智慧能源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现有充电智能服务平台资源的聚合作用,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平台接入规模,研究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溯源管理,做到充电行为数据可追溯、节能减排数据可计算、车桩信息数据可统计,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综上,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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