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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88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0-00013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0-09-07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88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南阳~荆门~长沙、南昌~长沙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核准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一直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省区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不断加大跨省区输电工程规划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输电通道21项,其中直流14项、交流7项,输电规模超过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局高度重视湖南省电力保障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湖南省无油、乏气,一次能源相对匮乏,未来湖南能源发展,应立足于在尽可能发掘自身潜能的前提下,多渠道、多样化接受区外能源。目前,湖南电网与华中电网通过3回500千伏联络线相连,省内形成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供电格局。2017年6月已建成投产的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新增湖南受入电力800万千瓦,进一步保障了湖南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2018年9月,为落实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发挥重点电网工程在优化投资结构、清洁能源消纳、电力精准扶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70号),将雅中至江西特高压直流等9项重点输变电工程纳入了国家规划。该工程起点四川、落点江西,并通过交流电网转送湖南,以满足湖南的负荷增长需求。目前,该工程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并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投产。 关于加强特高压项目政策支持。一直以来,我们非常关注特高压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特高压技术发展。一是在规划保障方面,自然资源部正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和综合平衡包括电力设施在内的各领域空间需求,落实重大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确定重点项目表,明确空间布局、建设时序和规划要求。指导地方在编制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能源领域专项规划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经批准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调电力建设用地需求并预留发展空间。二是在用地审批方面,2020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赋予地方更大用地自主权。为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明确了现阶段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六大类重大建设项目,包括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以及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其他电网项目,可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自然资源部审查。三是在征地补偿方面,特高压交流工程属于能源类基础设施,符合新《土地管理法》关于“公共利益”情形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地方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给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继续在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报批、政策制定等方面,做好特高压交流工程等重大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推进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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