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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6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12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0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6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冬季清洁取暖运行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气源电源

  我们高度重视河北清洁取暖所需气源、电源建设。燃气站建设方面。河北省境内已建中石油LNG接收站一座,同时,为加强省内本地气源供应,布局建设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其接纳规模1200万吨/年。管输能力建设方面。已建成陕京线系统、港清线系统、冀宁线、唐山LNG外输管道、鄂安沧管道等17条天然气长输管道,在河北省的一次管输能力达到1200亿方/年,共设有分输站超过30座,总分输能力超过980亿方/年。中俄东线中段正在抓紧建设,预计年内投产。规划在建中俄东线、天津外输复线、蒙西煤制气管道等天然气干线管道,均途径河北省。气源保障方面。2018年以来,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在积极协调上游供气企业安排采暖季保供增量时,向包括河北在内的京津冀及周边和汾渭平原这一重点地区倾斜。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河北省气源增供问题。用电保障方面。加强统筹协调,督促电网企业,在确村确户的基础上,分电压等级、分批次实施“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煤改电”配电网有效加强,局部电网“卡脖子”问题显著改善。电网规划建设方面。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电力“十四五”规划研究工作,将重点研究“十四五”期间河北南网电力供需紧张问题,抓紧开展输电通道前期论证工作,保障河北省用电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督促河北省继续做好省内及其他企业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保障工作,结合新增用户情况开展天然气分输站改造。加大配电网改造力度,整村成片推进“煤改电”,提升电网改造效率。研究推动“十四五”期间河北南网电网建设工作,确保用电需求。密切关注采暖季电力供需形势,督促电网企业优化调度,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措施,保障天然气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同时,协调河北省就天然气资源量和价格等问题与三大石油公司、河北新天公司等资源供应方做好衔接和合同签订工作。

  二、关于给予运行补贴

  在清洁取暖补贴方面。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支持三批43个试点城市,安排了奖补资金493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由试点城市根据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补贴户内管网改造、居民取暖设备购置、运行补贴等。在清洁取暖价格政策方面。2017年印发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明确要通过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制度,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等,降低清洁取暖用电成本。

  我们支持对经济收入较低、承担能力有限的困难群众加大补助力度。中央财政在安排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时,已考虑农村地区用户实际困难和地方财政运行补贴压力,专门安排20亿元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并明确要求地方财政综合考虑本地区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特困人群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同时,综合降低清洁供暖用气成本,重点支持农村“煤改气”。在门站环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在终端销售环节,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在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政策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试点政策措施,确保清洁取暖改造用户不返煤、温暖过冬。

  三、关于扩大试点范围

  2015年7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制定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通过“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共同参与的“四方协作机制”,积极推动清洁供暖改造。2017年国家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代替散煤燃烧取暖,推进农村生活方式革命,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2018年中央财政扩大试点城市范围,2019年实现了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全覆盖。

  目前,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政策重点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即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下一步,我们将在做好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届时将对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建议进行统筹考虑。

  四、关于支持新型清洁取暖

  我们积极支持各地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展清洁供暖工作。近期,为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我们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拟指导各省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用能需求推广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加快可再生能源供暖对常规能源供暖的替代,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相关试点示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接下来,我们将尽快推动政策发布实施,支持推进河北可再生能源供暖,服务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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