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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37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11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0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37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科学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电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底,风电、光伏发电、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已达8.2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超过40%,在能源和电力供应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国能源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电网安全风险逐步加大,消纳问题日趋突出。您提出的加强科学规划、增加调节手段、完善和衔接相关配套政策等建议,是解决消纳问题、促进清洁能源健康发展的关键,我们高度赞同。

  一、关于加强科学规划

  近年来,我局组织编制了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多个五年发展规划。研究编制过程中,高度重视各能源品种的发展需求,加强各专项规划衔接,推进电源和电网、清洁能源和常规电源的统筹协调,共同促进清洁能源有效消纳。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各省级电网清洁能源利用率,滚动开展各省级行政区域多年清洁能源消纳空间测算,引导各地区合理安排清洁能源规模、布局和投产时序,促进清洁能源有序发展。

  二、关于增强调节手段

  2018年,我局联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多维度推进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全国已完成火电灵活性改造约5800万千瓦,抽蓄电站累计并网规模超过30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引导供需调峰潜力的释放,鼓励储能设施参与系统调节。截至2019年底,国内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电化学储能设施规模已达91万千瓦,同比翻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共同承担储能和调峰,加快建立源网荷储协同机制,共同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三、关于完善和衔接相关配套政策

  近年来,我局联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等政策文件,确保清洁能源规划、建设、运行、消纳等方面政策的相互衔接。今年年初,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从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优化补贴流程等方面提出了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相关补贴政策。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拟从完善清洁能源规划机制、健全清洁能源消纳市场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创新清洁能源消纳模式、加强清洁能源消纳监管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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