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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3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9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0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3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综合能源服务是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重要路径,对于提升能源系统效率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十三五”以来,综合能源服务取得了初步发展成效,但在发展方向、业务规范、项目管理、市场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规划指导和引导,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推动综合能源服务积极有序发展。

  一、关于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十三五”以来,围绕建立有效竞争、统一开放的能源市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化交易不断完善,2019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约2.71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37.5%,减少电力用户购电支出790亿元。现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在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等8个地区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全部启动结算试运行。深化配售电业务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截至2019年,已确定4批共38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建成投运项目135个。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机制,全国5个区域电网、27个省级电网辅助服务市场陆续启动。油气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管网运营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印发实施《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实施意见》,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组建成立。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电力领域,创新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增量配电业务、综合能源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制度,破除投资运营、参与用户侧市场交易等体制机制壁垒,营造有利于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油气领域,完善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推进油气管网公平开放,优化管输价格,提升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能力。

  二、关于将综合能源服务纳入国家能源规划

  “十三五”能源规划提出“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服务等市场化机制和新型商业模式”。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印发《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了23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实施需求响应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网络。出台支持节能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截至目前,北京延庆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区项目等24个并网型微电网项目、舟山摘箬山岛新能源微电网项目等4个独立型微电网项目启动,部分已建成投运;首批10个地下综合管廊示范试点工程已全部开工。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加快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发展,推进清洁智慧用能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网、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需求侧响应等智慧高效用能模式,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用能场景的智慧化和绿色化提升。

  三、关于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

  近年来,以充电桩和储能设施为重点,新型用能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供电公司和充电运营企业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加快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目前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超过130万个,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设施网络。开展储能示范工程,印发《关于促进我国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开展了多种电力系统储能示范应用,统筹研究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布局储能设施,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此外,在5G、数据中心等数字新基建领域,政企联合试点建设7个省级能源大数据中心,稳妥探索多站融合数据中心站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储能等规划建设和推广应用,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探索5G、充电桩、数据中心、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

  四、关于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源网荷储一体化可通过能源就近集约梯级利用、传统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互补运行等方式,实现多种能源协同优化和系统效率提升。近年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工程从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模式起步,拓展出包含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热泵、储能、配电网、智能调控等多种技术的工业园区级综合能源服务系统。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公平、无歧视引入电源侧、负荷侧、独立电储能等市场主体,在能源资源富集区、产业园区等地区,因地制宜建设“源网储+冶金/化工/建材”“源网储+大数据中心等新产业”“余热余压等能源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等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推动电、热、冷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研究完善跨区跨省调度关系协调、费用补偿分摊、交易结算关系,鼓励储能、电力用户等主体参与辅助服务。

  五、关于能源电力工业互联网平台

  近年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能源电力工业互联网等智慧能源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兴起,成为新能源、新材料、先进信息技术、控制技术等的融合和应用的重要发展方向。“十三五”以来,我们以“互联网+”智慧能源为发展重点,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与工信部、国资委等部门签署合作方案,共同推动能源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推广,开展“面向分布式新能源系统的新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床”“新能源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测试”等项目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以电力系统为中心,加快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能源产、运、储、销、用各环节设施的数字化升级,实施煤矿、油气田、电厂、电网等的数字化建设与改造。推动基于供需衔接、生产服务、监督管理等业务关系的各类数字平台建设,包括数据中心、调度中心、交易平台等。在能源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改造中统筹能源流、物质流、信息流,加强各类能源网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感谢您对我国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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