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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5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12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0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5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以“十四五”规划引领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十四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对理顺新时代电力工业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十四五”规划编制要兼顾不同能源和不同行业间协调发展、兼顾电力发展的安全质量和效率效益、兼顾电力供需的跨区平衡和就地平衡、统筹新能源发展和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等,我们十分赞同。

  一、关于规划的协调统一

  在“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做规划、开放做规划、统筹做规划。一是充分发挥电力规划研究机构、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咨询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有关专家的研究力量,积极充分吸纳相关研究成果及建议,构建坚实的电力规划研究基础。二是以推进电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广泛汲取相关规划建议及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采取现场调研、衔接会商、综合研究等手段,多方听取地方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开放客观做规划。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电力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能源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统筹衔接,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着力统筹协调全国规划与省级规划工作,确保规划的系统性和一致性。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各派出机构、主要电力企业的规划衔接工作,广泛听取了各方电力规划相关建议,积极做好国家与地方的规划统筹协调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强与社会各方的交流衔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二、关于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率

  近年来,我们通过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率,推动电力绿色转型升级。一是高度重视节能增效,引导电力消费向集约高效方向发展。二是全面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发展。三是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全面加快电能替代,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高效发展,统筹安全质量和效率效益,做到用好存量、做优增量,着力提升电力系统的整体效率。同时,充分考虑需求侧响应、备用共享、省间互济等措施,优化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三、关于电力供需平衡方式

  我们支持按照优先就地就近平衡的原则布局电源。“十四五”期间,将按照坚守安全底线,严格控制增量的思路规划发展煤电。合理推动支撑性、基础性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切实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在气源有保证、电价承受力较高的东部地区布局一批燃气电站;在新能源资源富集的地区重点布局水火风光储一体化的综合能源基地,提升综合能源大范围优化高效配置效率。同时,坚持统筹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优化电力流向。科学布局清洁能源及综合能源基地外送,统筹推进输电通道和配套电源建设,确保配套电源与输电通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满足送端电力外送和受端负荷发展的需求。

  四、关于新能源开发消纳

  我们始终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清洁低碳发展方向不动摇,持续大力推进电力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传统电源清洁化水平,扎实推进高比例清洁能源电力系统构建。“十四五”期间,将着力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以电力消纳为抓手推动新能源电源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切实保障新能源电源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我国电力系统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建立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结合微电网、储能、智能通讯等新技术提升新能源就地平衡能力,不断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工商业绿色用能新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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