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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5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7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0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5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应用先进技术,助力促进治理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内外燃油添加剂类产品使用现状

  我国颁布实施的车用汽柴油标准没有强制要求添加清净剂,主要按市场化原则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明确规定“成品油销售企业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添加清净剂或其他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此前出台的清净剂加价政策一律取消。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以小包装形式单独销售清净剂,由消费者自由选择”。目前,国内市场上燃油添加剂产品有几百种,主要依靠市场化的原则推广,销量每年近2000吨。从国外情况看,美国、欧洲等国家对节能减排类的燃油添加剂产品也没有强制要求,均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广。

  二、关于在车用汽柴油中添加燃油清净增效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推进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燃油清净增效剂相关研究工作,2019年5月,我局委托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添加燃油清净增效剂事宜进行论证。石油产品标委会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邀请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环科院等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以及环保、汽车制造、油品生产销售和军队等领域的专家参会。专家提出,燃油清净剂的产品和评价方法有标准可依,使用效果得到了权威的技术认可。但燃油清净增效剂中“增效”的概念未形成明确认识,增效剂的评价方法、技术指标等尚未建立统一明确的标准,其使用效果、对发动机的影响、与油品的配伍作用等问题均需进一步的研究和权威数据的支持。据此,2020年4月,我们委托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分别组织开展“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课题研究,梳理国内外燃油清净增效剂使用情况,明确“增效”概念,重点对燃油清净增效剂使用效果、对发动机的影响,对环保、安全、及公共卫生健康的影响,与油品的配伍作用等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在燃油中添加清净增效剂的可行性,探讨建立清净增效剂技术指标、评价体系,为开展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燃油清净增效剂相关工作提供权威数据支持。目前,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正在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课题研究结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论证燃油中添加清净增效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积极支持有关企业开展清净增效剂类产品研发,相关成果应按市场化的原则推广使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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