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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711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0-00010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0-09-02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711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完善电代煤可持续发展机制积极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清洁取暖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发改能源〔2017〕2100号),提高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同时,为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中央财政分两批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汾渭平原城市、张家口市等进行重点支持,通过天然气供暖、电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多种改造方式,全面替代散煤燃烧。工作开展三年来,北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清洁取暖产业发展迅速。 关于加快建立电取暖有关技术标准。我们积极推动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系统梳理了电取暖标准体系,制定并发布了《电能替代设备接入电网技术条件》等3项系列标准,正在抓紧编制《电供暖系统技术规范》等12项系列标准。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行业标准编制工作,积极推动有关团体在固体显热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热水加热型相变蓄热装置、蓄热式电锅炉等方面制定团体标准。 关于新型电取暖设备技术推广。我们支持大力推广使用新型电取暖设备,提高电取暖可靠性和持续性。每年均面向北方各省份、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分类征集清洁取暖典型案例,编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典型案例汇编》,对清洁取暖技术方案和政策机制成功经验进行优选推广,促进清洁取暖技术进步,推进优秀成果落地转化。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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