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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4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9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02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4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层面研究建立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统筹解决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过高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电力普遍服务核心任务从“用上电”逐渐转变为“用好电”,用户对用电容量、电力保障、供电服务水平的需求越来越高。青海藏区处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工业发展受限,经济水平较低,用户电价承受能力较弱,青海电网面临供电面积大、电量小、运行维护成本高、企业经营效益差等困难,电力普遍服务任务较重、成本较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已经设立了农网还贷资金,加大了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持续支持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能力建设,增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我们支持国家层面研究建立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研究论证,推动解决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过高的问题。

  二、关于“将当前国网公司内部进行东西帮扶的机制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保障青海电网得到长期稳定的帮扶支持”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组织东部有余力的省级电网企业援助青海电网建设运维,持续加大东西帮扶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9年,累计对青海电力公司投入东西帮扶资金超120亿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青海电网运营压力。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国家电网公司建立健全可持续开展的长效帮扶机制,研究合理设置西部省份电网企业经营考核指标体系,支持青海省电力公司积极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保障西部电网健康发展。

  三、关于“国家加大对青海藏区供电设施新建、改建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

  国家一直以来大力支持青海藏区电力建设。2016-2019年安排青海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100.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2.5亿元,并要求青海省能源主管部门将中央预算内投资向藏区倾斜。2020年安排青海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15.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藏区电网建设,加快推动青海如期全面完成“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下一步,我们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压茬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着力提升农村电网发展质量,重点解决农村电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

  四、关于“对藏区电力设施国家投资部分少提或者不提折旧,相应减少输配电成本”

  中发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印发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不断完善输配电价机制,制定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规〔2019〕897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0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审核。根据《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由政府补助等非电网企业投资形成的输配电固定资产折旧费不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目前,青海藏区国家补助部分不计提折旧,输配电定价成本中不包含其折旧费用。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在总体收益率控制的前提下,考虑东西部差异,对涉及互助帮扶的省级电网企业收益率可作适当调整”,逐步健全东西帮扶相关定价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扩大交易规模,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西部地区实体经济用电成本,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合理核定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并加强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保障价格政策落地生效。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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