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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07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0-0014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0-08-25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07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黑龙江省及东北地区交流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促进能源绿色转型推动东北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一直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省区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不断加大跨省区输电工程规划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输电通道21项,其中直流14项、交流7项,输电规模超过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于您提出在编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时重点谋划哈尔滨东—长春东—沈阳东—营口—锦州—唐山—天津南10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十三五”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增速下滑、用电需求增长放缓、装机规模逐年加大,出现了较严重的电力供大于求局面。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东北振兴,我局提出了东北电力外送“三步走”战略。目前,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工程已经建成投产,增加辽宁外送能力200万千瓦。内蒙古扎鲁特至山东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于2016年8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开工,2017年12月建成投产,该工程设计输电能力1000万千瓦,汇集东北各省区富余电力外送。2018年2月,我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东北新增电力外送通道送端临时分电比例的通知》,明确了各省的分电比例。通过扎鲁特至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运行情况来看,通道输送电力不及预期,各省送电规模均没达到分电份额,还具备继续组织东北富余电力外送的能力。 黑龙江省及东北地区交流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的问题涉及到电网结构、整体能源流向的重大改变,牵涉面较广,需要统筹研究。此外,有关方面对东北交流特高压的定位、送电可持续性和电价竞争力等方面还持不同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论证和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题研究,充分考虑资源可持续性、送电方式、市场空间、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深入论证黑龙江省及东北地区交流特高压外送通道及东北电网东部加强方案规划建设的可行性。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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